和南京白下共赢,请积极参与第八批"千人计划"申报
各位校友,大家好!
告诉大家一个好消息,根据中组部等部门通知要求,第八批"千人计划 "申报工作即将在三月份启动。我们的合作伙伴南京白下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将提供配套服务,协助有意向的校友顺利完成申报。具体要求如下,请有兴趣的校友联系白下高新园区管委会招商科的高蓉蓉副科长。
各位校友,大家好!
告诉大家一个好消息,根据中组部等部门通知要求,第八批"
联系方式:
高蓉蓉
直线电话:025-5881-5999
第八批"千人计划"申报要求简要:
一、申报条件
(一)创新人才长期项目
1、申报人必须全职回国工作;
2、申报人须符合《引进海外高层次人才暂行办法》(中组发[2008]28号)及《工作细则》规定的基本条件;
3、申报人申报时,一般应未全职在国内工作,但须与用人单位签订意向性工作合同。已经在国内工作的,其合同签订时间须在 2011年9月12日之后。
(二)创业人才项目
1、申报人必须全职回国工作;
2、一般应在海外取得学位,年龄不超过55岁;
3、拥有的技术成果国际领先,或填补国内空白,具有产业化开发潜力;
4、有海外创业经验或曾任国际知名企业中高层管理职位,有较强的经营管理能力;
5、为所在企业的主要创办人且为第一大股东(股权一般不低于30%,一家企业只能申报一名创业人才);
6、企业成立1年以上、5年以下,其拥有核心技术的产品已处于中试或产业化阶段。
二、申报材料
申报材料包括申报书、附件、申报人其他个人信息表、"千人计划"申报人选情况汇总表。申报书和附件应合并装订,其他个人信息表和申报人选情况汇总表另附。报送材料时,需报送纸质申报材料和电子文档各 1份,电子文档内容应与纸质材料一致。
(一)创新人才长期项目
创新人才附件材料一般应包括:(1)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;(2)身份证或护照复印件;( 3)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工作合同或意向性工作合同复印件;( 4)在海外任职的证明材料;( 5)主要成果(代表性论著、专利证书、产品证书)复印件或证明材料;( 6)领导(参与)过的主要项目证明材料;( 7)奖励证书复印件;(8)其他需要提交的材料。
(二)创业人才项目
创业人才附件材料一般应包括:(1)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;(2)身份证或护照复印件;( 3)主要成果(代表性论著、专利证书、产品证书)复印件或证明材料;( 4)创办企业证明材料(营业执照复印件、股权构成材料等);( 5)公司章程;(6)商业计划书;( 7)上年度企业财务报表(资产负债表、损益表、现金流量表等);( 8)其他需要提交的材料。
三、入选人员享受待遇
1、按照《中央人才工作协调小组关于建立"特聘专家"制度的意见》,授予 "国家特聘专家"称号,享受相应的工作条件;
2、按照《关于海外高层次引进人才享受特定生活待遇的若干规定》等文件,中央财政给予每人 100万元的资金资助及相关待遇。
四、其他要求
1、申报材料应按照本次下发的附表样式填写完整,不得空项、漏项。
3、申报材料报送截止时间为2012年2月22日,逾期不予受理。
4、创新人才长期项目不得连续申报,最多可申报两次。创业人才项目也不得连续申报。
5、申报人应客观、如实填写申报材料,用人单位、主管部门要各负其责、严格把关。对申报材料弄虚作假的,一经发现将取消申报人的参评资格,并暂停用人单位一年内的申报资格。
__._,_.___
No comments:
Post a Comment